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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布无人售货商店食品安全监管指南

时间:2022-11-03 10:40:18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点击:

福建发布无人售货商店食品安全监管指南

中国市场监管报讯 (记者 陈长飞)随着移动支付手段的日渐发达,全自动无人售货机已十分常见,强化相应监管势在必行。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印发《福建省无人售货商店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对无人售货商店进行定义,并明确其经营及管理规范。

《指南》明确,无人售货商店是指在不存在人工干预的情况下,采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全自动完成商品销售过程的零售商店。无人售货商店销售食品的范围原则上应为预包装食品,无人售货商店食品经营者应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商店应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设立定期巡检制度,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逐项分析原因并立即整改。

《指南》指出,无人售货商店销售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经营场所(贮存场所)要定期清洁消毒,按照食品储存条件进行储存;有销售冷冻冷藏食品的,应安装冷冻冷藏设备温湿度监控及报警装置,并安排专人定期检查维护;食品样品展示区和销售存货区应实行物理分离。

据了解,根据《指南》要求,无人售货商店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不含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应当专区或专柜摆放、销售,并在专区或专柜处设置绿底白字的“××食品销售专区(专柜)”提示标识。保健食品专区(专柜)还应张贴警示用语——“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同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展示营业执照、备案编号、食品安全管理员姓名及联系电话、24小时客服电话、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电话等。商店不得销售法律或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食品。

无人售货商店的食品经营者可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福建省“一品一码”微信公众号及扫码溯源操作流程图,使消费者能够通过“一品一码”信息追溯系统查询到食品生产经营者情况以及产品产地、检测报告等信息。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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